2018年4月23日下午3时,海东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启动会议在海东市会议中心互助厅召开,会议由市发改委筹备,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蔡洪锐,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各县(区)政府主管副县(区)长、市直有关部门等成员单位主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发改委主任宣读了《海东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方案》,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阶段、规划编制阶段和规划上报阶段。(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10日-5月10日)。主要完成四项任务:一是4月20日前完成规划编制组组建工作,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执行。二是4月25日前召开规划编制启动大会,讨论《工作方案》,并听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规划的思路研究、重大行动、重大计划、重大工程及政策举措的意见。三是5月10日前制定规划编制大纲,征求规划编制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专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同时,将规划编制任务分解落实至规划编制组各成员单位。
(二)规划编制阶段(5月10日-6月30日)。主要完成四项任务:一是5月20日前规划编制组按分工自行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完成分工内容的编写。二是6月10日前规划编制组集中汇报成果、座谈讨论相关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相关内容。三是6月20日前完成规划统稿,规划编制组集中讨论修改并形成初稿。四是6月30日前各有关部门与省上对口厅局专家衔接沟通,充分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初审稿。
(三)规划上报阶段(7月10日-7月30日)。主要完成三项任务:一是7月10日前在市级层面召开专家审查会并修改完善,与全省规划做好衔接,形成送审稿。二是邀请省级层面相关专家召开专家审查会并再次修改完善, 形成报送稿。三是7月30日前将报送稿会签市级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随后,市发改委副主任宣读了《关于成立海东市振兴战略编制组的通知》,编制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马杰同志担任,成员单位39家,确定规划编制工作人员87人。
最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蔡洪锐提出四点要求。要求各县(区)、各成员单位:一是加强学习,吃透精神,全面掌握国家及青海省战略精神实质;二是认真调研,拓宽视野,精准把握规划编制总体考虑;三是深入基层,访谈讨论,充分体现群众美好生活愿望;四是广开言路,集思广义,精准部署重大工程计划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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